
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竹林关法庭采取“网格+”工作方法,与竹林关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横向联动联调,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4月,竹林关镇某企业与王某某订立了总价款为21万元的厂房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企业向王某某支付10万元,王某某组织工人完成了建设任务,但是双方对剩余11万元尾款产生争议,企业方认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王某某则认为公司修改了施工方案才造成质量问题,同时王某某的多名工人也多次索要工资报酬,原、被告双方为此产生了分歧。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竹林关法庭采取横向联动的方式,与竹林关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调解,最终经过多方努力,促使双方在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由某企业向王某某再支付3.5万元,双方的合同履行完毕。协议达成后3.5万元在4月7日履行完毕。
该起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是竹林关法庭深化实践“网格+”工作方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竹林关法庭立足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提出创建“网格法庭”,广纳各方“援军”,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成功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下一步,竹林关法庭将继续深化“网格法庭”的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抓前端、治未病”,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作者:龚永红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