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裁判公正,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法官前往涉案现场,针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损害情况。
该案中,原告李某主张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在原告承包经营的土地上违规作业,造成原告自建的水泥道路塌方、林蛙孵化池及鱼塘被污染、蓝莓及五味子等种植地损毁等损害。为客观还原事实,承办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深入现场,对受损财产通过拍照、记录等方式细致勘查,并当场询问当事人、相关证人等,详细了解事件经过。承办法官认为针对财产损害案件往往涉及专业性较强的事实认定,现场勘查能直观掌握损害程度,避免“纸上谈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后续调解或判决提供重要依据。
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深入一线、查明真相”的工作原则,通过现场勘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朱光华 单庆伟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