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郴州市委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驻资兴市兴宁镇的嘉禾县3名巡察干部在巡察路上发现明火,立即前往处置,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巡察干部的担当精神。
前段时间气温持续上升,加之清明节临近,上山祭祖人员较多,为防止发生山火,郴州市委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主动把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宜纳入巡察内容之一,加大防火救灾巡察力度。这天早上,邝红峰、李三平、周伍告等巡察干部在辖区内巡察时,发现兴宁镇仙桥村和兴宁镇安置小区旁的田野里浓烟滚滚。见此情景,巡察干部立即前往火源处查看情况,得知是当地村民在田埂违规焚烧杂草所致。
赶到现场后,巡察干部一边制止当事人继续焚烧,帮助现场扑灭明火,一边向兴宁镇主要领导通报现场情况,要求联乡包村人员加大巡察力度,制止焚烧行为。
自3月25日来,该巡察组干部已在兴宁、白廊等地发现并制止3起野外违规用火。